为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表示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开展六项外汇管理新举措。7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其中三项早已月实行,分别是中止了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注册、积极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出让业务试点、修改外商必要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她同时透漏,另外三项政策也在抓住制订涉及细则,即实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更进一步便捷合格境外受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进出管理、积极开展合格境内受限合伙人(QDLP)试点。
此外,外汇局3月国家发改委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容许合乎一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不多达等值500万美元的范围内自律借出外债,主要是反对高新技术企业对外融资。 “未来我们还不会紧密追踪海南自由贸易港资本项目外汇创意业务的积极开展情况和政策实行效果,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和监测分析,及时解决问题政策实行过程中遇上的问题。我们也不会希望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尝试先行先试的开放政策,更进一步研究便捷企业跨境融资的措施,有可能大家未来不会看见一些新举措首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售。
”王春英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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